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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公司召开高技能人才评价专家组组长会议,正式启动新一轮的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是公司贯彻落实人才强企战略,激发技能人才学技术、练本领、出成绩的积极性,加快培养高素质的技能人才队伍,促进职工和公司共同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通过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大力弘扬劳模和工匠精神,拓展高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培育职工“勤于学习、苦练本领”的良好风尚。
此次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综合考虑了企业的实际情况,将各职业划分为十六个工种进行评价。公司专门成立高技能人才评价考核委员会,党群人事部负责日常事务,公司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组成工种考评专家小组。公司本部及子公司符合申报条件的在岗职工和计划外用工都可以报名参加评价,内容包括核心能力评价、工作业绩评定、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四个方面。
在考评专家小组组长会议上,韶关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技能人才服务部部长李凤静对评价的注意事项作了说明,并要求参与考评的专家库成员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准备好职业标准的开发,严格按照流程开展工作。
会议还要求专家组成员严守考评纪律,衡量理论与操作的占比,综合考虑荣誉与贡献等多种加分项,在公司统一部署下,及时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高技能人才评价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坚持企业自主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国家职业标准与公司生产实际需要相结合原则;
坚持职业能力考核与工作业绩评价相结合原则;
坚持尊重劳动、提升技能、终身培训的原则;
突出矿山主体工种原则;
实行大工种、分批次评价原则。
评价时间和顺序
1、2020年评价工种有:选矿工、维修电工、维修工、采矿配矿监督工、化学分析工、汽车驾驶员、厂内机动车和机车驾驶;
2、2021年评价工种有:破碎机人力捅料、计量工、测量工、铁路检修、铁路运转、水泵和护坝工、取制样工、普通工种;
3、先开展初级至高级的技能人才评价,待初至高级技能人才评价结束后,开展技师至高级技师的技能人才评价。
申报条件
(一)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从事本工种工作满一年的在岗员工;
2、从事本工种且通过熟练期考核的新入职技工学校毕业生;
(二)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相关职业工种岗位工作3年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种6年以上;
3、在校期间取得相关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新入职技工学校毕业生(需通过熟练期考核)。
(三)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相关职业工种岗位工作3年以上;
2、从事现工种工作满3年,且在校期间取得相关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
(四)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相关职业工种岗位工作3年以上(2020和2021年取得高级工的,可以破格直接申报技师);
2、近5年参加国际级技能竞赛前5名、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10名、国家二类技能竞赛前8名、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8名、省级二类技能竞赛前5名、地市级技能竞赛前3名获得者;
3、有发明创造并获国家专利者;
4、技术革新项目年创经济效益50万元以上,并获省市技术革新三等奖以上者。
(五)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连续受聘3年以上的在岗技师。
(六)申报高技能评价的工作业绩成果材料、资格年限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分别为2020年7月31日(2020年申报)和2021年7月31日(2021年申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历证等,不作为本次评价的有效材料。
图文: 林文敬
编辑: 林文敬
责编: 林文敬
主编: 陈建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