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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矿史物证藏品的公告
公司职工、社会各界人士:
大宝山矿采冶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唐宋时期,文化资源绵延不绝。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特别是建矿57年来,一代代宝山人奋发进取,在这片热土上谱写了光辉灿烂的篇章,留下了独具特色的宝山记忆。当前,宝山矿史馆建设进入关键期,为进一步充实馆藏,丰富展品类型形态,珍藏集体记忆,展示企业良好形象,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矿史物证藏品,欢迎广大职工、社会组织和各界人士踊跃捐赠,并积极提供相关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要求
1.收藏人须保证物证藏品来源的真实性、合法性、可靠性。
2.所有物证藏品应确保无权属纠纷,无侵犯他人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等情况。
3.所有征集物品均不退还,物品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二、征集种类
1.文字类:报刊、书籍、档案、文件、信笺、手稿、书稿、墨迹、票证、传单、标语等;
2.实物类:地质锤、放大镜、罗盘、棉布手套、铜凿、铁斧、四棱铁钻、铁锤、铁耙、六角形铁锄、凹字形铁口锄、木槌、探照灯、老式柳编安全帽、老式纱布口罩、矿工雨靴、矿工裤、生活日用品、艺术作品、奖状、锦旗、证书、奖章、印章、纪念章、牌匾、邮票、信封等;
3.影像类:照片、图片、录影、录音以及其他相关影像资料;
4.其它:饱含珍贵记忆、具有纪念意义的各种见证物。
三、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捐赠者自愿将物证藏品无偿捐赠给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的,所属权归公司所有。展出时,标注捐赠人姓名。
2.有偿捐赠。物证藏品须有一定的收藏价值,一经采用,公司将支付一定展出费用,所属权归公司所有。
3.无偿复制。捐赠人希望保留原件的,由公司拷贝、扫描存档,或按原件复制后退还捐赠者。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长期有效
五、报送方式
1.电子类,请发送至邮箱2978532867@qq.com,邮件命名为“大宝山矿矿史馆征集+姓名+联系方式”。
2.老物件、老照片实物,请送至大宝山矿机关办公大楼304党群人事部办公室(联系人:胡欣 联系电话:13360901560)。
3.捐赠时需附照片或物件的简要叙述,尽可能注明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
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所有,党群人事部负责解释。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1日
编辑:胡 欣 吴云籼
责编:林文敬
主编:陈建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