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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李屋排土场清污分流三期工程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公司参与投标。本次招标相关事宜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名称: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李屋排土场清污分流三期工程
3、招标项目内容:
1)1#至4#混凝土水沟
2)土石方、道路
3)1#、2#挡水坝
4)工农关系协调
5)测量放线
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说明为准
4、招标项目投资估算:约700万元
5、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6、招标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铁龙镇李屋排土场
7、招标项目施工工期:中标人必须在2017年1月30日前完成全部招标工程。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取得安全生产合格证(B证)。
3、拟委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委派专职安全员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员。
5、韶关市以外的投标人,中标后须在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备案手续。
6、按照《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韶检发[2013]96号)的要求,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企业在报名前必须向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韶关市人民检察院(韶关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办公电话:0751-8468176)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须提交以下报名资料(壹份):
1、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委托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介绍信第一行顶行写送交单位:“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
2、申请函(详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6、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
以上所有资料须装订成壹册,报名时提交。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查询:
①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http://www.gddbs.com.cn/)
②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四、有关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6年9月8 日至2016年9月12日
2、报名时间、地点:
2016年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办公楼604室(韶关市曲江区沙溪镇)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电话通知。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开票信息、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3、招标人联系人、联系方法:
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0751-6618644
传真:0751-6618216
五、报名审查
审查报名资料是否按照公告要求完整提供并在《报名资料送达一览表上》记录确认,完整提供报名资料的可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日期: 2016 年9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