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Guangdong Province Dabaoshan Mining co.,Lid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李屋拦泥库外排水处理一期工程提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2020-04-30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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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 工程名称: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李屋拦泥库外排水处理一期工程提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2 招标人: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1.3 项目批准部门: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200205462020001

1.5 项目代码:2020-440229-46-03-010692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李屋拦泥坝下游大坝山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目前李屋拦泥库外排水处理一期工程建设规模 15000 m³/d,但由于雨污分流使进水水质浓度不断提高,构筑物和污泥脱水设备存在不适用性问题,以及结晶盐结垢导致管道堵塞等原因,目前实际处理能力只有约 3000 m³/d。然而,李屋拦泥库雨季最大外排水达到 60000 m³/d,二期工程处理能力 45000 m³/d,存在 15000 m³/d 缺口,因此急需对一期工程进行技术改造,使其恢复原设计处理能力至 15000 m³/d。李屋拦泥库外排水处理一期工程按原设计恢复15000 m³/d设计处理规模,出水标准提高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表2标准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执行部分重金属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的较严格者。

2.1.3 项目总投资:项目最高限价为980万元,其中设计费为中标价的3%,其余费用为设备技术投资、建安费及其他投资。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工程界线:废水调节池起至总排口截止。

项目的设计、施工以及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试运行(含试运行期间药剂)和人员培训等方面属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在招标人李屋外排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的基础上提标改造达到出水负荷达到15000立方/天,出水水质标准达到前附表11的标准,包括污泥压滤系统的改造进行项目总承包。具体内容见主工程量清单。

2.2.2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本工程设计、施工标准工期为120个日历天,招标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60日历天,试运行期为30日历天)。

2.3.2 质量标准:

2.3.2.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设计规范等,初步设计通过招标人组织的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通过招标人组织的施工图纸会审。

2.3.2.2、工程验收时限及标准

工程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要求。

2.3.2.3、试运行验收标准:满负荷连续运行10天稳定达标排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且均应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3.1.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资格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二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设计、施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获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 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或者机电工程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或三库一平台完成注册、信息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广东省住建厅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在“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6)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C类)),且不少于 1  人。

7)投标人从201911日至今未发生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未有投标违纪处罚并仍在处罚期限内承诺函。

8) 省外建筑企业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且拟委派的主要配备人员(指拟委派项目部的所有人员,详见格式四)须为“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人员。

(9)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精准施策支持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建市函〔202028号)第七点、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和允许临时顶岗:由省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机构等企业、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于2020120日至6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至2020630日,在此期间相关证书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活动。

(1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督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202038号)相关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31日至6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7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11)关于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均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的文件执行,投标人可将相关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3.4. 禁止投标条款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6)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7)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在本次招标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仍未解除的。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精准施策支持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建市函〔202028号)第七点、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和允许临时顶岗:由省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机构等企业、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于2020120日至6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至2020630日,在此期间相关证书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活动。

3.6.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督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202038号)相关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31日至6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7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7.关于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均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的文件执行,投标人可将相关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具体办理方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19万元的投标保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4.3.2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将银行保函扫描制作成1PDF电子文件,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上传至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并在开标现场向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银行保函原件。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保证保险业务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免费下载。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工程 招标文件等资料。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代表须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并递交投标资料。

6.1.1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 投标人代表到场人员应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保持一致。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重新委托的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八);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格式九)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 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投标保证缴纳证明(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备注要求”原件核查”的,需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影像、图片证明资料以及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的证明材料无需提供原件)(附一式二份清单)。

6.4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5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未成功电子签到的,但招标人发生本节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4)投标文件包装、密封、标记不符合要求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的。

6.6 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节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7.开标

7.1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章“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1.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章“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章“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招标人: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曲江区沙溪镇

联系人(部门):廖先生、江小姐

联系电话:135098515160751-6618644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29号四楼

联系人(部门)蒋工

联系电话:0751-8846118

9.3 交易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63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

联系人(部门):黄工

联系电话:0751-2815819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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