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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
广东南方特种铜材有限公司拟将广州市开发区贤江路9号(2)栋办公楼1楼101、102、103号房对外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出租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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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址 |
建筑面积(㎡) |
租赁用途 |
月租金底价 (元/月) |
申请租赁起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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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市开发区贤江路9号(2)栋办公楼1楼101号房 |
105.3 |
办公 |
2179.71 |
2024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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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州市开发区贤江路9号(2)栋办公楼1楼102号房 |
124.2 |
办公 |
2570.94 |
2024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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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州市开发区贤江路9号(2)栋办公楼1楼103号房 |
70.2 |
办公 |
1453.14 |
2024年3月1日 |
二、出租相关要求
1、本次出租标的物用途需符合出租方的要求,不可用于要求外的其他用途。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给他人使用。
2、不动产出租租期为1~5年不等,具体合同租赁期限以最终承租方的租赁申请为准,租赁期满,如有意向续租,必须按出租方的规定参加新一轮的公开招租。租期超过1年的,第二年的月租金在上一年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1.5%。
三、报名须知
1、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条件的个人或单位均可报名。报名时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租赁申请》(法人签字盖公章);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租赁申请》(签字按手印)等资料。
2、公开招租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广东南方特种铜材有限公司则按招租底价直接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意向承租方,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原不动产的优先承租权,出现两家或多家报价相同且均是新的意向承租方则根据提交租赁申请的时间确定,提交时间最早的确定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月租金底价。
- 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即 2024年 2月19日至2024年3 月1日止),有意者在公告期间提交相关资料到广东南方特种铜材有限公司广州市开发区贤江路9号二楼,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五、其他说明
1、本次招租活动由广东南方特种铜材有限公司,报名人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司咨询。
2、咨询电话:02032222998-805。
广东南方特种铜材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8日
附件:
租赁申请
广东南方特种铜材有限公司:
经认真阅读贵司关于标的公开招租相关资料并对其中资产实地察看后,我方对公告及标的现状无异议。现申请租用贵司招租公告中的标的— ,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租赁期间我方将完全接受并遵守贵司的规定和要求,全力配合贵司的管理和工作。
特此申请
申 请 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时间:
